南潯區(qū)教育局關于南潯高級中學選聘優(yōu)秀教育人才的公告
為加強南潯區(qū)高中教師隊伍建設,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yè)化、創(chuàng)新型的教師隊伍,推動教育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南潯區(qū)教育局決定面向全國選聘高中優(yōu)秀教育人才36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南潯高級中學學科教師36名,具體崗位如下: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思想政治 |
歷史 |
地理 |
信息技術 |
通用技術 |
人數 |
4 |
4 |
4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二、選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思想堅定,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遠大的教育理想、先進的教學理念、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優(yōu)秀的組織能力。
3.持有高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
4.身體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相關規(guī)定。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接受應聘。
三、選聘條件
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名優(yōu)教師,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緊缺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引進人才根據不同層級分為ABC三類。
A類教育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萬人計劃”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才,國家級教學名師;
(2)指導學生在全國及以上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或信息學等學科類競賽(具體項目以教育部辦公廳公布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為準)獲得金牌(至少2次)且為主要指導教師,或被評為同級別優(yōu)秀指導教師;
(3)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教師。
B類教育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省“萬人計劃”專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
(2)省功勛教師(省杰出教師)、省特級教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教師;
(3)指導學生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或信息學等學科類競賽(具體項目以教育部辦公廳公布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為準)獲得金牌或銀牌(至少1次)且為主要指導教師,或被評為同級別優(yōu)秀指導教師,國家級課堂教學評審一等獎獲得者;
(4)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教師。
C類教育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省級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名教師稱號(學科帶頭人、首席教師、名教師);
(2)指導學生在省級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一等獎(至少3人次)且為主要指導教師,或被評為同級別優(yōu)秀指導教師,省級課堂教學評審一等獎獲得者;
(3)地市級第一層次及以上榮譽的名師(如教學明星等);
(4)經認定與上述人員層次相當的其他教師。
四、選聘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計劃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組織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引進人員。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有意向者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書掃描后打包壓縮發(fā)送至電子郵箱:nxjyjrsk@163.com;聯系電話:0572—3023575。報名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電子版);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
3.工作經歷證明(掃描件);
4.其他符合本公告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和榮譽證書(掃描件);
5.2000字的個人事跡簡述(電子版)。
根據崗位報名和資格初審情況,不定期啟動資格復審和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由區(qū)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和發(fā)布考核通知,考核通知日及以后報名(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的人員不納入該批次資格復審及考核。
(二)資格復審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交教育局驗審。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核。成立選聘工作考核組,對提交的報名材料,依據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評判,分批組織考核、體檢和考察,研究決定擬引進聘用人員。
(四)公示聘用。確定擬聘用的優(yōu)秀教育人才在南潯教育信息網(http://www.zjnxedu.net/)和中國南潯政府門戶網(www.nanxun.gov.cn)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及南潯區(qū)教育局引進人才協議。
五、相關待遇
1.引進的教師與我區(qū)學校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經考核合格,給予相應年薪待遇,稅前不少于40萬。具體根據《關于南潯區(qū)基礎教育“十百千”人才引育工程的實施意見》(潯委發(fā)〔2021〕19號)文件,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2.引進的教師在南潯首次購房,按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為標準,根據不同層級給予補助,5年后可以交易。具體補助標準按《關于南潯區(qū)基礎教育“十百千”人才引育工程的實施意見》(潯委發(fā)〔2021〕19號)執(zhí)行。
3.引進的教師若有家屬(夫妻關系人員)隨同來南潯工作,允許在正常商調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允許其子女就讀南潯優(yōu)質學校。
4.夫妻雙方均符合引進條件的,可以重復補助。
六、其他事項
(一)咨詢電話
南潯區(qū)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72-3023575
(二)監(jiān)督電話
南潯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室0572-3023385
湖州市南潯區(qū)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