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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務(wù)員考試
浙江湖州安吉縣人民法院招聘編外駕駛員公告
http://zymfqzo.cn       2024-08-15      來源:安吉人力資源網(wǎng)
【字體: 】              

安吉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駕駛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安吉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駕駛員3名?,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專職從事公務(wù)車輛駕駛工作。
 
二、招錄人數(shù)
 
計劃招錄駕駛員3名,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安吉縣戶籍;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4.報考人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需持有C1類及以上駕照,駕齡3年及以上,有實際駕駛操作經(jīng)驗;持有B1類及以上駕照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需備勤、出差);
 
6.具有熟練的駕駛技能、車輛維護、保養(yǎng)等基礎(chǔ)知識,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7.本次招聘涉及到的駕齡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戶籍以2024年8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
 
4.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記錄,醉駕、酒駕經(jīng)歷和違法違紀、吸毒、賭博等不良記錄和精神病史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錄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2.報名地點:安吉縣人民法院一樓108辦公室(安吉縣昌碩西路69號安吉法院)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安吉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駕駛員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戶口簿(印有戶主及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機動車駕駛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fù)印件;
 
(3)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4)近三年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駕駛記錄證明材料;
 
(5)已是安吉縣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的,報考須經(jīng)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二)資格審查
 
現(xiàn)場報名時即對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xiàn)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等情況,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yīng)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yīng)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即取消技能考核、面試及聘用資格。
 
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2倍的崗位,將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包括技能考核+面試。技能考核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技能考核
 
對所有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以實地路考形式參與測試,評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不滿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技能考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技能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4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
 
有關(guān)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在離面試開始時間24小時外提出放棄面試的,按照技能考核成績依次遞補,24小時內(nèi)提出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不滿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將技能考核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依據(jù)總成績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考核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參照公務(wù)員錄用有關(guān)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足人員在相應(yīng)崗位進入面試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結(jié)束后,縣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nèi)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編外聘用人員的招錄條件??疾旖Y(jié)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安吉人力資源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與安吉雷博人力資源服務(wù)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安吉縣人民法院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擬聘用人員,因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相應(yīng)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yīng)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核、技能考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以及其他相關(guān)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2—592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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