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的義務;
2.具有浙江省內(nèi)戶籍(以2021年8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年齡要求:未明確年齡要求的崗位,18周歲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技能條件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退役軍人:未明確要求的崗位,系近三年內(nèi)退役的軍人(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7.條件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崗位需求及資格條件
1.詳見《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2.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6.以及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①現(xiàn)場報名(工作日):報名人員可以持個人身份證到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李漁路532號)受立案中心進行報名(分局大門口)。
②電話報名:報名人員可以撥打陳警官89003686進行預約報名。
③截止日期:2021年8月27日17:30分。
2.報名要求:
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報名材料: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畢業(yè)證書等相關崗位需要的資質(zhì)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wǎng)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轉(zhuǎn)軍人需提供退轉(zhuǎn)資質(zhì)書;各類優(yōu)先招聘情況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得改報。
(三)考試測試
1.體能測試
普通文職、勤務崗位(筆試100分、面試100分):
男子:俯臥撐、1000米,每項100分,滿分200分;
女子:仰臥起坐, 800米,每項100分,滿分200分。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標要求:各項均35分(含)以上。
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最后綜合分,符合達標要求即入圍筆試。
巡特警PTU崗位(體能測試500分,筆試100分、面試100分)
立定跳遠、4*10、俯臥撐、1500米,100米,每項100分,滿分500分。單項成績不得低于60分,體能測試成績計入最后綜合分,評分標準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zhí)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入圍人員參加筆試。在體能測試期間,如因個人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2.筆試(普通文職、勤務崗位,巡特警PTU崗位):考試內(nèi)容: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報考人員按通知的考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合格入圍人員參加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普通文職、勤務崗位,巡特警PTU崗位):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A: 普通文職、普通勤務崗位。成績折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nèi)韵嗤?,安排加試。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版)執(zhí)行。
B:巡特警PTU崗位。按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nèi)韵嗤?,安排加試。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聘用
根據(jù)總分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聘用人員在接受聘用前須與原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三、其他事項
(一)無法提供高中畢業(yè)證書的報名者,須提交原高中畢業(yè)學校資質(zhì)材料。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等情形時,可根據(jù)需要進行遞補。
實行崗位績效和層級晉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根據(jù)層級晉升情況以及金華市全社會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標準實行動態(tài)調(diào)整。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quán)。
(三)報考人員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資質(zhì),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對已簽定勞動合同的,一經(jīng)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單”。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
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
2021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