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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公務員考試
2022年浙江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8人公告
http://zymfqzo.cn       2022-11-05      來源:嘉興考試培訓網(wǎng)
【字體: 】              

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促進黨政機關與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yè)單位人員交流,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服務保障共同富裕和現(xiàn)代化先行,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計劃

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8名,選調職位包括四級調研員和副科級領導職務職位。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面向嘉興范圍內(nèi)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中央或省屬在嘉興市單位符合條件人員可報考部分職位(詳見附件1《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jīng)歷和任職資歷:報考四級調研員職位的,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現(xiàn)任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相當于副處級上以上領導職務層次人員;②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3年以上的人員;③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現(xiàn)任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相當于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層次人員;②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的人員;③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④事業(yè)單位八級以上管理崗位人員。

2.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

3.除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以后出生)。報考副科級領導職務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1月,現(xiàn)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單位的公開選調職位、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職位表》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gwy.zjks.gov.cn)、嘉興考試培訓網(wǎng)(www.jxkp.com)查詢。

(二)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11日9時—11月14日17時。

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下載打印《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選調報名表》報本人所在單位、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 “2022年公務員公開選調”報名入口,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選調職位報名,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報名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上傳《選調報名表》并提交職位的,選調單位將不予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含省級機關公開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有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至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11月14日17時—11月16日17時。

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四)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11月16日17時—11月17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再次報名之時起24小時內(nèi)完成。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8日17時。

各選調職位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報經(jīng)市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關選調職位予以核減或取消。因未達到開考比例導致選調職位被取消的,選調單位應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nèi)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年12月13日9時—12月18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照提示下載打印準考證,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六)筆試

時間:2022年12月18日9時—12時。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題型為案例分析和對策性論文,部分職位還須參加專業(yè)能力筆試,具體見《職位表》備注。

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在筆試階段加試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筆試成績50%和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筆試綜合成績。

(七)資格復審和面試

選調單位根據(jù)各選調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5: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前,由選調單位開展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選調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由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面試的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均須參加通用能力和專業(yè)能力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通用能力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通用能力面試不合格的,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按通用能力面試成績50%和專業(yè)能力面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面試成績。

(八)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成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應當及時告知報考人員。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2:1,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考試成績不帶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入圍考察人員放棄考察資格的,須在考察開始前提出。報考人員放棄考察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疾旖Y束后放棄的人員,記入誠信檔案,并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選調進公務員隊伍??疾煲殚喐刹總€人檔案,核實“三齡兩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規(guī)違紀、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根據(jù)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經(jīng)考察認定考察對象均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由選調單位報經(jīng)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可取消選調職位。

選調單位可根據(jù)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是否組織體檢詳見《選調職位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

(九)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選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嘉興考試培訓網(wǎng)、選調單位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是否遞補由選調單位商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二)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報考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選調單位聯(lián)系。

(三)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數(shù)。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嘉興市公務員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2022年嘉興市面向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嘉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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