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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浙江臺州市路橋區(qū)委社會工作部選調(聘)公告
http://zymfqzo.cn       2024-04-19      來源:路橋區(qū)人民政府
【字體: 】              

2024年臺州市路橋區(qū)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聘)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聘)5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職位和人數
 
路橋區(qū)委社會工作部公務員2名。
 
路橋區(qū)委兩新工作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2名。
 
路橋區(qū)社會治理中心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聘)范圍
 
公務員崗位選調范圍為人事關系在路橋區(qū)的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選調范圍為人事關系在路橋區(qū)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事業(yè)崗位選聘范圍為人事關系在路橋區(qū)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及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選聘對象不包含學校(含幼兒園)、醫(yī)療機構正式在編人員。
 
三、選調(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區(qū)級機關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同一機關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鎮(zhèn)(街道)機關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鎮(zhèn)(街道)機關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公安系統(tǒng)的公務員,應在公安崗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
 
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人員,在同一單位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鎮(zhèn)(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人員,在鎮(zhèn)(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yè)單位定向培養(yǎng)的人員,按協(xié)議執(zhí)行最低服務年限;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到新單位后工作滿1年。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以及其他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聘):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尚無結論的;尚處于黨紀處分或政務處分影響期的;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齡兩歷一身份”(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在重大疑點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轉任到現工作單位未滿1年的;其他不宜報考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9至4月29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報名地址:路橋區(qū)社會治理中心404室(桐嶼街道龍棲街291號)。聯系電話:0576-82238556。
 
3.報名材料:現場報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路橋區(qū)委社工部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如報考人員與選調(聘)計劃比例不足3:1,則根據報考人數按比例相應核減選調(聘)人數。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參加筆試人數應符合規(guī)定的最低開考比例,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相應職位選調(聘)計劃。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須提供原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
 
根據筆試成績,各職位按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div>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
 
考察由選調(聘)單位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進行。經考察,若人選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適宜崗位所需基本條件等情況,可取消選調(聘)資格。因考察對象自動放棄或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
 
根據總成績和考察情況,選調(聘)單位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聘)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交流調動手續(xù)。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年齡、工作年限、相關資歷等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
 
(二)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如有虛假填報,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聘)資格。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路橋區(qū)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中共臺州市路橋區(qū)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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