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編外人員招聘公告(第七批)
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面試、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24時止。報名日期以郵件發(fā)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個人履歷表等原件掃描件發(fā)送至郵箱:275888828@qq.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公開招聘+姓名+應聘××崗位+手機號碼”)。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咨詢電話:0577-56955365。
(二)資格審查
1.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根據(jù)招聘崗位條件在報名結束后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3月22日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復印件和2寸近期照片3張到甌海農商銀行總部大樓15樓1519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準考證。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面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jù)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1.體檢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合同試用期3個月。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示結束30天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公告發(fā)布一年內,聘用單位出現(xiàn)編外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補員。
附件1:溫州市甌海區(qū)交通工程建設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