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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務員考試
浙江溫州龍港市人民檢察院招錄司法雇員公告
http://zymfqzo.cn       2023-08-15      來源:龍港檢察
【字體: 】              

龍港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招錄司法雇員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檢察院共同下發(fā)的《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辦法(試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管理辦法(試行)》,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現(xiàn)將2023年度龍港市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從事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工作。
 
二、招錄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錄司法雇員5名,遞補3名(詳見附件1)。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三)溫州市戶籍(以2023年8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五)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4.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龍港市人民檢察院(龍港市站港大道601號)。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按照招錄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以供審查,審查結果當場告知)。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龍港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詳見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二)筆試與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常識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筆試時間為8月26日。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8月24日,領取地點為龍港市人民檢察院。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錄和遞補總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shù)未達到1:2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替補。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儗⒃?ldquo;龍港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遞補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和遞補人員名單在“龍港檢察”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遞補。
 
本次招錄實行遞補制,遞補對象按照位列擬錄用對象名次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遞補有效期為一年(自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次日起算),一年內可根據工作需要,經院黨組研究同意后,經體檢與考察合格直接錄用遞補人員。
 
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檢察院統(tǒng)一監(jiān)制。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錄人數(shù)2倍的,依規(guī)定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低于1:1的相應核減招錄計劃。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xù)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電話:0577-68581827。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請考生留意:1.本院門戶網站:http://www.zjlonggang.jcy.gov.cn/2.微信公眾號:龍港檢察
 
(六)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中共龍港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電話:15990730582;龍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舉報電話:0577-68581859。
 
龍港市人民檢察院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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