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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2008年省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
http://zymfqzo.cn       2007-10-30      來源:浙江公務員網
【字體: 】              

      2008年省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下同)仍然實行按專業(yè)招考的方式。專業(yè)資格審查的原則:一是專業(yè)技術性強的專業(yè)主要按照報考人員所受學歷教育的專業(yè)對口掌握;二是綜合管理性的專業(yè)(職位)適當放寬,相近相關專業(yè)可允許報考;三是所受學歷教育的專業(yè)與招考專業(yè)不一致的情況:要求本科學歷的,應當具有招考專業(yè)相對應的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由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核發(fā)的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要求碩士學歷的,應具有相應的中級以上資格或證書。

 

      文秘、法律、計算機、經濟管理、財會等5個專業(yè)的資格審查辦法如下:

 

      一、“文秘”招考專業(yè)(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哲學類:哲學、邏輯學、倫理學;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科社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國革命史與中共黨史;

      社會學類:社會學、社會工作;

      政治學類: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外交學、思想政治教育、國際政治經濟學;

      教育學類:教育學、人文教育、科學教育;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

      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傳播學、廣告學、媒體創(chuàng)意;

      歷史學類:歷史學、世界歷史等。

      其他專業(yè)的人員,在市(地)以上報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fā)表過兩篇以上體現(xiàn)文秘寫作能力作品(每篇不少于1000字,科技類論文除外)的,可以報考。

 

      二、“法律” 招考專業(yè)(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

      法律各相關專業(yè);

      其他專業(yè)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三、“計算機”招考專業(yè)(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shù)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

 

      四、“經濟管理”招考專業(yè)(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huán)境資源與發(fā)展經濟學、金融學

      工業(yè)經濟、 農業(yè)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yè)管理、市場營銷等。

 

      五、“財會” 招考專業(yè)(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

      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可報考。

 

 

      省級機關招考專業(yè)(職位)不能納入上述5個專業(yè)的,按照招考計劃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會同用人單位酌情研究掌握。各市、縣(市、區(qū))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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