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fā)【2011】4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公務員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fā)【2001】74號)施行以來,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隊伍戰(zhàn)斗力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使公安機關招警體能測評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同時廢止。
附件 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
附件1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
≤13″1 |
≤13″4 |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
≤14″1 |
≤14″4 |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附件2: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
一、
場地器材:
測試方法:受測試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fā)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塊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交換木塊,再跑回S2交換另一木塊,最后持木塊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非“0”時則進1。
注意事項:當受測者取放木塊時,腳不要越過S1和S2線。
S1 |
|
S2 |
|
|
|
|
|
|
|
|
|
|
|
←→ |
|
← |
30厘米 |
圖1
二、男子
場地器材:
測試方法:受測者分組測,每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后開始起跑。當受測者到達終點時停表,終點記錄員負責登記每人成績,登記成績以分、秒為單位,不計小數。
三、縱跳摸高
場地要求:通常在室內場地測試。如選擇室外場地測試,需在天氣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進行,當天平均氣溫應在15~
測試方法:準備測試階段,受測者雙腳自然分開,呈站立姿勢。接到指令后,受測者屈腿半蹲,雙臂盡力后擺,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擺臂,雙腿同時發(fā)力,盡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時單手舉起觸摸固定的高度線或者自動摸高器的測試條,觸摸到高度線或者測試條的視為合格。測試不超過三次。
注意事項:(1)起跳時,受測者雙腿不能移動或有墊步動作;(2)受測者指甲不得超過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