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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時評
每日時評:“加班稅” 重申常識何以引發(fā)質(zhì)疑
http://zymfqzo.cn       2012-02-24      來源:羊城晚報
【字體: 】              

  近日,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咨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明確個人在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費不屬于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2月21日《新京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除了國家規(guī)定的可以免稅的補貼、津貼之外,節(jié)假日、休息日和平日的加班所得,都要合并到本月的工資薪金中征稅。如果是單位外的“加班”,則要按“勞務報酬”來計算征稅。這就是說,加班費需繳納個稅早就客觀存在,而國稅局的公開解答只不過是一次稅務常識的重申,根本不是所謂的“增稅”。

 

  然而,在當前“秘密征稅”的現(xiàn)實語境中,加班費需繳納個稅注定要和“月餅稅”、“饅頭稅”一樣引發(fā)輿論洶洶。從2010年全年稅收收入數(shù)據(jù)來看,我國間接稅占整個稅收收入的58.4%,而直接稅僅占15.6%。可見,全國7.7萬億的稅收收入中有4.5萬億是納稅人搞不明白情況下“不知不覺”中繳納的。而在西方發(fā)達國家,你到超市買任何一件商品,都可以在小票上清晰地看到你為該商品支付了多少稅,甚至這些信息會直接標在價簽上,一目了然。如是,沒有公眾心目中所期望的透明的征稅,老百姓的焦慮感自然容易蓬發(fā)。

 

  當然,公眾對加班費需繳納個稅的焦慮不僅僅來源于征稅的不透明,更在于屢屢傳來的消息與輕徭薄稅的民意期待相違背,甚至形成了巨大落差。因為一方面,當前工薪階層承擔著過半的個稅貢獻率,不符合稅負公平、量能負擔的征稅理念,也與歐美國家高收入階層是納稅主體形成鮮明反差;另一方面,據(jù)財政部最近公布的數(shù)據(jù),2011年個人所得稅實現(xiàn)收入6054.09億元,同比增長25.2%。加之個稅僅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6.6%左右,在國家財稅收入連年創(chuàng)新高的情況下,降低中低收入群體個稅負擔已然具備條件。

 

  另外,在勞資雙方地位不對等,加班費得不到保障,有人為保飯碗而“被加班”的情形下,強調(diào)工薪族加班費需繳納個稅無異于在他們傷口撒鹽,就自然要引發(fā)質(zhì)疑和詬病。

 

  加班費需繳納個稅作為一次常識的重申卻引發(fā)輿論質(zhì)疑,再一次提醒我們,透明征稅用稅,讓百姓把稅交在明處,并給納稅人稅收分配充分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決定權(quán);理順量能負擔的征稅理念,讓個稅切實起到社會財富公平分配的杠桿作用,同時落實和保障公民權(quán)利,讓稅負水平和公共服務的供給水平保持對稱,民眾才不會談稅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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