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因為打架而成為新聞人物,終究是一件很丟人的事。希望其他官員能夠引以為戒,做“有話好好說”的表率,遠離“能動手盡量別吵吵”的暴力哲學。
普通人互毆司空見慣,官員打架就是新聞了。18日晚,廣東省湛江市政法委副書記龐某突然闖入一個會場,把湛江市副市長梁某給打了,連現(xiàn)場勸架的也遭到拳打腳踢。有參會者稱,沖突疑因雙方對省運會先進個人表彰名額有分歧——政法委希望拿到80個名額,但梁副市長對此表示異議。
一進門就破口大罵、拿桌牌猛砸對方、拿礦泉水瓶扔對方……兩位官員的沖突畫面,真是“美”到讓人不敢看。不知道那位副市長是堅持原則還是故意跟政法委作對,也不清楚他們平時有沒有什么積怨,但從報道來看,那位政法委副書記“沖冠一怒”,表面上是為了給下屬爭取榮譽,實際上是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面子。
試想一下,大家同樣為省運會出力,分配給政法委的表彰名額比預期少,那位政法委副書記該怎么跟下屬交代?事實上,地方政府對重大事件進行總結表彰,按比例分配名額最省事,也算是一種官場潛規(guī)則。副市長對政法委的名額提出異議,某種程度上打破了部門均衡,確實是個容易惹火的舉動。
官員為了一些小事“沖冠一怒”,從側面反映了如今的官場生態(tài)之一種。在一些地方,不同部門表面看一團和氣,實際上卻山頭林立。只要別人不侵犯自己的利益,那就相安無事,否則隨時可能撕破臉。在這樣的政治生態(tài)中,部門協(xié)作的效率偏低,也就不奇怪了。
檢索媒體報道,官員互毆的新聞還真不少。有因公車使用問題發(fā)生沖突的,有不同意上級進人方案而動手的,也有因為報銷接待費產(chǎn)生糾紛的,還有因為醉酒而“耍酒瘋”的……雖說官員也是人,但有了沖突不能心平氣和地溝通,反倒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或爭面子而大打出手,傳出去確實很丟人,還有損政府形象。
而事實上,官員互毆不只是“爭面子”和“丟面子”的事,搞不好還會因為打架而“后果很嚴重”。比如,2011年衡陽市司法局原局長萬春生和原副局長廖曜中因為人事問題在黨委會上互毆,最后雙雙被調離了司法局;去年,陜西寧強縣住建局局長酒后在一會所毆打縣檢察院干部,最后受到降為科員的處分。
最新消息稱,廣東湛江那兩位發(fā)生肢體沖突的官員已經(jīng)達成和解,估計除了組織對他們進行批評之外,不會再有進一步的處分了。盡管如此,官員因為打架而成為新聞人物,終究是一件很丟人的事。希望其他官員能夠引以為戒,時刻記得自己的身份,做“有話好好說”的表率,遠離“能動手盡量別吵吵”的暴力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