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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時事
2016浙江公務員考試時政:18類證明公安機關將不再開具
http://zymfqzo.cn       2015-08-24      來源:重慶晨報
【字體: 】              

  【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進入了新一年的備考階段。在公務員考試中,命題人歷來是傾向于結(jié)合時政熱點命題,無論是行測常識題、言語理解題,還是申論科目,都是結(jié)合時事熱點來選擇命題考查點,因此時政熱點不容忽視?!?/span>

 

  身份證丟了,戶口簿丟了,甚至人“丟”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難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幫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曬出了18項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那些要開具“我是我”“我媽是我媽”類似奇葩證明的市民可要看準了,這些證明到底該哪些部門出具。


  而派出所平時出具的證明里,哪些證明最多呢?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渝中區(qū)大陽溝派出所。即使是在周末,來派出所里開具證明、辦事的市民仍不少。


  在下午1點到2點的一個小時里,就來了兩位請求開具臨時身份證明的群眾。值班民警在確認其身份信息等情況后,不到2分鐘時間,就給他們出具了相關證明。


  “這些都是忘了帶身份證,而要在本地住宿的群眾,大多是外地人。”民警介紹說,除了臨時身份證明之外,平時派出所開具得最多的還有戶籍證明等。


  對于要求開具“我是我”“我媽是我媽”的這種奇葩證明,派出所民警也的確遇到過。“這主要是部分單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來開具這些‘奇葩證明’?!?/p>


  民警介紹,去年年底,家住渝中區(qū)上清寺的劉女士(化名)來到派出所請民警為她開具外婆的死亡證明。


  “我們單位要我出具外婆的死亡證明才批準我的假……”劉女士說,自己在一家私人企業(yè)上班,平時單位管理較嚴,職工假期也不多。大約半個月前,劉女士的外婆過世了,因為家庭的原因,老人的后事一直拖了很久都沒處理完。劉女士便想向單位請幾天假,把剩余的事處理完,好安心工作。


  誰知劉女士去單位請假時,單位竟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證明?!拔彝馄挪胚^世不久,單位領導打個電話或是詢問一下知情人,就能證實,可非要我開死亡證明……”劉女士當時對民警解釋說,可能是單位請假的職工較多,公司擔心員工編造借口請假,才提出如此“要求”。


  相關報道:


  老人辦業(yè)務被要求證明活著


  10日下午,一則有關“福建華安縣一名74歲老人到電信局辦業(yè)務,卻被要求開具她本人還健在的證明?!钡南⒁l(fā)網(wǎng)絡廣泛熱議。記者經(jīng)過多方核實了解到,這是福建華安一名74歲老人應電信公司要求為順利領取撫恤金,前往派出所開具其本人還健在的證明。華安縣華豐派出所開具了證明并蓋了章,還在該證明下附文向華安電信局工作人員喊話:“活生生的人在面前還要開健在證明有必要嗎”,“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讓百姓少走彎路?!?/p>


  這些事在派出所無法證明


  身份證15位升至18位后,原號碼不變,需證明是同一個人的


  解釋:身份證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驗碼,采用11進制,其中第11個數(shù)由固定公式算出,相關單位可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自行查詢核對,無需派出所出證明。


  因非公安機關原因?qū)⑿彰顚戝e誤,如銀行存單、保險單、學校、單位檔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證明是同一個人的


  解釋:造成錯誤的責任主體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應到公證機關去做公證。


  身份證丟失或損壞,需要乘機、取款、報名、考試等,需出具身份證明的


  解釋:身份證丟失或損壞,可到市(縣、區(qū))局身份證辦證中心補辦,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2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補辦身份證沒有附加條件。


  持有身份證和戶口簿等合法證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證明的


  解釋:身份證和戶口簿是公安機關為公民發(fā)放的法定身份證件,派出所無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證明。


  償還能力證明


  解釋:居民是否具有償還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況之內(nèi)。公民可到公證機關尋求公證。


  生存(健在)、死亡證明


  解釋:確定公民生存死亡是衛(wèi)生防疫部門的責任,應由衛(wèi)生防疫部門負責確定。


  親屬關系證明


  解釋: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況之內(nèi),派出所不知情。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解釋:民政部門是婚姻登記機關,公民應到民政部門取證。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身份證丟失證明


  解釋:公安機關對丟失身份證的補辦,沒有附加任何條件,丟失即予辦理,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解釋:家庭收入情況不屬于派出所工作業(yè)務范圍,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實際居住地證明


  解釋:派出所負責戶口登記,是否實際居住派出所屬于不知情。公民應到實際居住地社區(qū)(村)委員會出具證明。


  保險事故證明


  解釋:保險公司內(nèi)部有專人負責事故現(xiàn)場勘查,派出所無法對現(xiàn)場損失作出核定。


  人員失蹤證明


  解釋:宣告公民失蹤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疇,不是派出所的責任范疇,派出所無權證明人員是否失蹤。應向人民法院申請出具證明。


  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解釋: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nèi)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diào)查或企事業(yè)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diào)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申請派出所出具證明,對個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各類證件、印章丟失證明


  解釋:公民因各類證件、印章丟失到派出所登記備案的,派出所給予出具報案登記證明,只證明該人曾有報案登記,至于是否丟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證明。


  非組織行為索取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


  解釋: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屬政審范疇,應由組織出面了解,個人索取屬于非組織行為,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房產(chǎn)情況證明


  解釋:公民房產(chǎn)情況不在公安機關業(yè)務范疇之內(nèi),派出所屬于不知情。公民應到責任單位房產(chǎn)部門或公證機關索取證明。


  本人持招工單位調(diào)查表,讓派出所出具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的


  解釋:任何勞動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業(yè)和選擇就業(yè)的權利。讓就業(yè)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審,是對就業(yè)者的歧視,是違法的。確因工作需要應由組織出面進行外調(diào)。因此,派出所對個人持調(diào)查表的不予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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