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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公告
http://zymfqzo.cn       2011-06-09      來源:浙江公務員網
【字體: 】              

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公告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干部到基層培養(yǎng)、人才從一線選拔的良好導向,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選拔計劃

      本次全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包括面向優(yōu)秀大學生村官公開選拔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或副鄉(xiāng)鎮(zhèn)長候選人預備人選(以下簡稱公開選拔職位)13名;面向社會公開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青婦負責人人選(以下簡稱公開考錄職位)30名,其中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會副主席人選3名、團委副書記人選23名、婦聯(lián)副主席人選4名;面向縣鄉(xiāng)兩級機關公開遴選市級機關公務員(以下簡稱公開遴選職位)26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3。


      二、競爭性選拔對象范圍、條件

      (一)對象范圍

      報考人員須具有寧波市行政區(qū)域常住戶口(以2011年6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其中公開選拔職位面向本縣(市)區(qū),公開考錄職位和公開遴選職位面向全市。

      現(xiàn)役軍人以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能報考;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實施登記的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公開考錄職位。

      大學生村官在任職期間受過處分或對本村(社區(qū))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

      在2007年至2011年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再報考。

      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由本人書面報告所在學校再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錄用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事業(yè)心責任感強,熱愛本職工作,肯于吃苦,樂于奉獻,勇于創(chuàng)新。

      (3)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和口頭文字表達能力,知識面比較寬。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5)身體健康。

      2、職位資格條件

      (1)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或副鄉(xiāng)鎮(zhèn)長候選人預備人選資格條件為:選拔職位所在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經全市統(tǒng)一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2年、且現(xiàn)任或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委員或村委會(居委會)委員及以上職務的大學生村官,表現(xiàn)優(yōu)秀,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條件的曾任大學生村官可報考原任村官時所在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的選拔職位。

      (2)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會副主席人選資格條件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工作滿3年,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團委副書記人選資格條件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人員,工作滿2年,26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工作滿1年,28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鄉(xiāng)鎮(zhèn)(街道)婦聯(lián)副主席人選資格條件為:女性,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工作滿3年,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市級機關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公務員資格條件為: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滿2年的縣(市)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實施登記的工作人員),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見附件3。

      以上各項任職和工作時間截止均為2011年7月31日。

      3、為體現(xiàn)注重工作實績導向,對現(xiàn)任和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和村委會(居委會)正副職報考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或副鄉(xiāng)鎮(zhèn)長候選人預備人選的,在面試前對筆試成績實行加分的優(yōu)惠政策。


      三、競爭性選拔程序和辦法

      本次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遵循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和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1年6月10日9時—6月13日24時。

      網址:寧波考試網(http:// www.nbks.net)“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報名系統(tǒng)”

      所有職位均須通過網上注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1年6月14日0時--6月15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1年6月16日9時--6月17日12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寧波考試網“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17日17時。

      (四)網上繳費

      時間:2011年6月18日9時--6月20日17時。

      報考公開考錄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寧波考試網“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考公開選拔和公開遴選職位的不需繳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1年6月24日0時-- 6月26日12時。

      報考公開選拔、公開遴選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以及報考公開考錄職位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寧波考試網“2011年寧波市競爭性選拔干部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筆試

      時間:2011年6月26日14時—17時。

      筆試由市統(tǒng)一命題。公開遴選職位的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公開選拔職位和公開考錄職位的筆試由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組織。報考人員同時攜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對現(xiàn)任和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和村委會(居委會)正副職報考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或副鄉(xiāng)鎮(zhèn)長候選人預備人選的,在面試前對筆試成績實行正職加10分、副職加5分的優(yōu)惠政策,其他人員不加分。

      (七)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職位指標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確定。

      面試前,由各招錄機關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對象需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及能夠證明工作時間的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報考公開選拔職位的還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報考公開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團委副書記人選職位的還需提供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證明材料,報考公開遴選職位的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級遴選機關具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八)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60分及以上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其中公開選拔職位和公開考錄職位按指標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國家人社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體檢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公開遴選職位不實施體檢,但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考察對象因身體原因影響正常工作的,作為考察不合格,不予錄用。

      公開選拔職位和公開考錄職位的體檢合格者均確定為考察對象,進行差額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寧波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zhí)行。公開遴選職位考察辦法另行制定。考察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級遴選機關組織實施,并形成考察材料。

     (九)公示和錄用

      考察結束后,按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分別討論,確定擬任用人員,并在中國寧波網、東方黨建網、寧波人事編制網、寧波考試網及縣(市)區(qū)指定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轉任等手續(xù)。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遞補規(guī)定

      1、面試對象在資格復審前書面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2、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對象,放棄面試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均不再遞補。

      3、公開遴選職位考察對象的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遴選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截止各招錄機關集中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之日(以上報發(fā)文日期為準),以后因故造成擬錄用指標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5、遞補人員名單由相關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注意事項

      (一)有關報考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查詢有關網站和電話(詳見附件4);

      (二)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筆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浙人社發(fā)〔2011〕79號)中“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公開選拔和公開遴選職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及公開考錄職位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核減或取消的招考計劃在各地指定網站予以公布。

      (五)全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六)本次考試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8718511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7186204,各縣(市)區(qū)咨詢電話見附件4。監(jiān)督電話:市紀委(監(jiān)察局)87182825。

 

     

附件1:寧波市公開選拔鄉(xiāng)鎮(zhèn)黨委委員或副鄉(xiāng)鎮(zhèn)長候選人預備人選計劃.doc
附件2:寧波市公開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青婦負責人人選計劃.doc
附件3:寧波市公開遴選市級機關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公務員計劃.doc
附件4:寧波市公開選拔和公開考錄職位信息查詢網站及咨詢電話.doc

 

 

      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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