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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慈溪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慈溪市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報考范圍:
1.具有寧波市戶籍(戶籍以2023年8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生源(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其中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籍、生源不限。
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招聘范圍和對象為:慈溪市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年齡35周歲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后參軍入伍,現(xiàn)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3.面向公安機關優(yōu)秀協(xié)輔警人員招聘范圍和對象為:納入慈溪市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員額的在職輔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從事本市警務輔助工作8年以上;(2)從事本市警務輔助工作以來連續(xù)三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3)被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授予個人三等以上治安榮譽獎;(4)獲得縣級黨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獎勵;(5)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獲地市及以上獎項或獲得國家專利。
4.面向優(yōu)秀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招聘范圍和對象為:任慈溪市行政區(qū)域內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滿10年(工作年限以聘用合同時間為準),年齡40周歲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兩次優(yōu)秀等次;(2)任職期間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榮譽;(3)任職期間獲得過區(qū)(縣、市)黨委、政府授予的綜合性獎項或榮譽稱號。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的應聘條件和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需取得相應的學位),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4.要求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指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8月份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各類榮譽證書及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專業(yè)(主干課程)中文翻譯信息等請統(tǒng)一填寫在備注欄。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16:00。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tǒng)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9月18日9:00-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9月19日9:00至9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8月份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shù)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其中市殘疾人康復和托養(yǎng)指導中心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進行考試。
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1個工作日內向慈溪市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因指標取消且無法改報或放棄改報的人員將統(tǒng)一退還報名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4: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8月份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按準考證上記載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缺一不得入場。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或當?shù)毓矙C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須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安機關的印章),上述證件需在有效期內。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材料分析和寫作,滿分100分。筆試后,將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shù)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劃定。
(三)確定技能測試、面試對象
市融媒體中心全媒體記者(1)、全媒體記者(2)、攝像(影)記者、特效制作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4倍確定技能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3倍確定面試對象。
其他各招聘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3倍確定面試對象。
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shù)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資質證書及其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面向優(yōu)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還需提供在職證明、表彰獎勵證書、年度考核優(yōu)秀證明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還需提供退役軍人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予遞補。
(六)總成績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50%與面試成績的50%計算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其中市融媒體中心全媒體記者(1)、全媒體記者(2)、攝像(影)記者、特效制作崗位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技能測試成績的30%與面試成績的30%計算合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若總成績相等則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仍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七)體檢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八)考察
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具有下列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yè)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宜聘用為事業(yè)人員的其他情形。
各類處分截止期限日以自考察公告發(fā)布之日為準??疾鞂嵤┣?,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聘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至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名信息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2.報考人員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對2023屆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前)、榮譽證書、中共黨員身份、各類資格(資質)等,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需取得相應的學位(學位必須與要求的專業(yè)相符)。
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報考面向2021屆、2022屆、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聘崗位,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視同為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同時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3.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4.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務員、現(xiàn)役軍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相應人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按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5.本次招聘計劃一覽表中的專業(yè)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名稱”,如為本科學歷“專業(yè)類”、研究生學歷“學科類別”的已相應注明。
6.報考“鎮(zhèn)所屬事業(yè)(1)”的人員,入職后聘用至橫河鎮(zhèn)、勝山鎮(zhèn)、逍林鎮(zhèn)、周巷鎮(zhèn)、濱海經濟開發(fā)區(qū)(龍山鎮(zhèn))工作;報考“鎮(zhèn)所屬事業(yè)(2)”的人員,入職后聘用至周巷鎮(zhèn)、觀海衛(wèi)鎮(zhèn)、濱海經濟開發(fā)區(qū)(龍山鎮(zhèn))工作;以上崗位報考人員最終分配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籌調配。
報考“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的人員,擬聘用人員統(tǒng)一納入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管理,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繼續(xù)在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至少滿5年。
7.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干部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fā)〔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8.新聘用到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在鎮(zhèn)(街道)工作服務期須滿5年。聘用到其他事業(yè)單位的服務期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我市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人力社保部門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938128、63938338、63938062。
監(jiān)督電話:0574-89591414。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日以下時間聯(lián)系(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