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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
2012年浙江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公告
http://zymfqzo.cn       2012-08-08      來源: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字體: 】              

  相關閱讀:2012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專題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司法廳  浙江省公務員局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告


  為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根據中央政法委等有關部門的統(tǒng)一部署,經研究,將組織實施2012年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yǎng)計劃


  全省面向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下簡稱應屆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司法助理員學員共248名,其中,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200名,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30名、司法助理員學員18名。上述培養(yǎng)計劃中包括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5名,面向退役士兵招錄人民警察學員30名。


  培養(yǎng)院校分別為浙江警察學院、上海政法學院、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其中浙江警察學院培養(yǎng)專升本180名、專科20名,上海政法學院培養(yǎng)第二學士學位9名、專升本29名,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培養(yǎng)專科10名。對完成本科規(guī)定學業(yè)、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對完成專科規(guī)定學業(yè)、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員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具體的招錄單位、職位、人數(shù)、報考資格條件、培養(yǎng)院校、學制時間等,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報名系統(tǒng)(zf.zjks.com


  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2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


  杭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hzsrsj.gov.cn/


  寧波人事編制網(http://www.nbrs.gov.cn/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


  湖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hzhr.com/


  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www.jxkp.com/


  紹興人才網(http://www.sxrc.com.cn/


  金華人才網(http://www.jhrcsc.com/


  衢州人才網(http://www.qzrcw.com/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sj.lishui.gov.cn


  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http://www.tzks.net/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zsrls.gov.cn/


  二、招錄的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的對象


  1.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縣(市、區(qū))公安機關面向退役士兵招錄的對象為: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已退役士兵。其中,報考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要求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以2012年8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報考縣(市、區(qū))公安機關的,要具有所在設區(qū)的市范圍內常住戶口。退役士兵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且未能在2012年應屆畢業(yè)的,不能報考。


  2.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縣(市、區(qū))公安、司法行政機關面向應屆生招錄的對象為: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生(要求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下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職位的要求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應屆生。其中,報考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要求浙江省生源應屆生;報考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所在設區(qū)的市范圍內生源應屆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縣(市、區(qū))公安、司法行政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對象為:(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截至2012年8月15日,下同),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員;(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其中,報考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要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報考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要具有所在設區(qū)的市范圍內常住戶口。上述人員的學歷、學位需符合職位要求。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含)以下黨政機關工作,或曾在軍隊團(含)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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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已退役士兵年齡在18至25周歲(1986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間出生),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年齡為18至27周歲(1984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應屆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年齡在18至28周歲(1983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學員要求兩眼裸視力4.8及以上,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米。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2.報考司法助理員學員的應屆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年齡在18至33周歲(1978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間出生)。


  三、報考程序


  實行在網絡邊報名、邊審核、邊繳費方式。


  1.注冊報名。時間:2012年8月15日0時—8月20日24時。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zf.zjks.com)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8月15日0時—8月22日17時。招錄機關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未通過者可在2012年8月20日24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初審。


  3.繳費確認。時間:2012年8月15日0時—8月24日17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


  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繳費150元,報考司法助理員學員的繳費110元。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加入銀聯(lián)的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fā)展銀行、廣東發(fā)展銀行、興業(yè)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錄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相應招錄計劃,并在招錄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公布。已報考人員因計劃取消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4.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9月9日9時— 9月16日24時。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zf.zjks.com)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報考??茖哟蔚目忌鷧⒓印段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層次的考生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shù),不計入筆試總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體能測評。


  筆試時間及科目為:


  2012年9月15日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17:00—17:50《心理測評》(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加試)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綜合》(報考??茖哟危?/p>


  《民法學》(報考本科層次)


  筆試地點在杭州。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該大綱可在報名系統(tǒng)(zf.zjks.com)下載。


  閱卷結束后,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并公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教育入學考試試卷滿分)×50


  五、體能測評


  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確定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錄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放棄面試,不再遞補。


  六、現(xiàn)場資格復審


  招錄機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錄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的按1:2確定。面試前,招錄機關對上述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招錄機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遞補。


  對其他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錄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面試前,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士兵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七、面試


  面試分別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報考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面試地點在杭州;報考其他職位的,面試在招錄機關所在設區(qū)的市。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招錄機關根據總成績的排位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其中,招錄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1.5(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確定。


  體檢工作由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也可以由設區(qū)的市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


  報考司法助理員學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109號)執(zhí)行。


  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wèi)生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338號)執(zhí)行。


  所有招考職位體檢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招錄機關在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報考司法助理員學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公通字〔2008〕60號)執(zhí)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取的依據。


  確定的面試、體檢、考察對象名單均將在招錄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公布。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重新確定或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取的、在公示前放棄錄取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九、公示、錄取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匯總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后,在招錄專欄(www.zjhrss.gov.cn/zyjcxy/)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取的,由相關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于2013年2月底前入學。


  十、注意事項


  1.有關報考政策、技術方面的問題可在招錄專欄查詢。


  2.以退役士兵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報考的人員,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2010年、2011年畢業(yè),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不能作為2012年應屆生。


  4.報考人員必須在2012年8月15日0時—8月20日24時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


  5.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7.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8月23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8.對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令第4號)執(zhí)行。其中,教育入學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令)執(zhí)行。


  9.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將根據工作安排適時通知報考人員參加體能測評、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事宜,具體見當?shù)赝ㄖ?、通告?/p>


  10.報考人員對在招錄專欄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或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反映。


  11.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后,與培養(yǎng)院校、省公安廳或省司法廳、招錄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違約者承擔違約責任。在校期間免收學費,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生活補助費。被錄取的人員戶口、檔案應轉至錄取培養(yǎng)院校。


  12.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實施警務化管理和警察專業(yè)化教學訓練,并嚴格實行各項考核與測評。對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專業(yè)技能和體能素質不能達標的實行淘汰制。


  13.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合格畢業(yè)后,所在院校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關系轉至相關單位。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實行一年試用期。被錄取人員在校期間不合格或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本人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14.報考本科教育被錄取人員到招錄單位需服務滿7年、專科教育的滿9年后,方可交流。


  15.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其教育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加10分。


  16.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17.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錄專欄“招錄政策”或“政策問答”中查詢。政策咨詢電話:0571-87059942(省公務員局)、0571-88008999 (省教育廳)、0571-87286166(省公安廳)、0571-87054400(省司法廳)。報考人員對資格條件、資格審核、體檢、考察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或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聯(lián)系,咨詢電話公布在招錄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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